佛教圖書館館訊 第十/十一期 86年 6/9月

《佛教圖書分類法1996年版》
分類釋疑
(三)

香光尼眾佛學院圖書館


1. 有關宗派諸師之著述,應如何分類?

(1) 宗派諸師有特定主題之著述,依特定主題分入相應之類目;無特定主題或多主題
  之著述,則分入其所屬宗派之諸師著述。以蕅益大師的著作為例。
實例:閱藏知津,入090.21
    說明:本書為藏經目錄提要,先分入090藏經類,再依標準複分表複分021。
   重治毗尼事義集要,入631.1
    說明:本書闡述出家戒的修持。
   蕅益大師文選,入875.6
    說明:蕅益大師為明代淨土宗之祖師,本書內容無特定主題,故先依其所屬
       宗派分入淨土宗,又依宗派複分表複分5諸師著述,再依中國時代表
       複分6明代。

(2) 宗派諸師之認定,以佛教史書公認確定者為準。例如有關法順、智儼、法藏、澄
  觀、宗密等著述,可分入華嚴宗;有關慧可、僧璨、道信、弘忍、慧能(惠能)
  、神秀、神會、懷讓、馬祖、懷海、義玄等著述,可分入禪宗。
實例:安樂集/ 道綽撰,入875.42
    說明:道綽禪師為唐朝淨土宗祖師,本書依其所屬宗派分入淨土宗,又依宗
       派複分表複分5諸師著述,再依中國時代表複分42唐代。
   夢東禪師語錄/ 釋徹悟撰述,入875.7
    說明:夢東禪師為清朝淨土宗祖師,本書依其所屬宗派分入淨土宗,又依宗
       派複分表複分5諸師著述,再依中國時代表複分7清代。

2. 有關佛教宗派宗典、諸師著述、叢書三者應如何區分?

(1) 凡宗典匯編或宗典選編,以分入宗派宗典為原則。
實例:《淨土三經》、《淨土五經》,入873

(2) 凡立宗所依之經論彙集,分入各宗派宗典類;若為單一經(律或論)典,則分入
  經(律或論)典類。
實例:阿彌陀經白話解釋/ 黃智海撰,入354

(3) 凡各宗派諸師著述,若與依宗派所結集之經典彙編者,分入宗典。若純為宗派之
  著述而無主題者,則分入諸師著述。若內容有主題者,則依主題歸類。
實例:淨土宗大典/ 林明珂, 申國美編,入873
   六祖壇經/ 釋法海集,入865.42
    說明:原撰者為禪宗六祖惠能大師,故分入禪宗後,依宗派複分表複分5諸
       師著述,再依惠能大師所屬的年代--唐代,以中國時代表複分42唐
       代。
   摩訶止觀/ 釋智顗說,入826.3
    說明:本書內容為天台宗之修持法,故分入天台宗後,再依宗派複分表複分
       63修持。

(4) 凡各宗叢書,分入宗派叢書類為原則。
實例:禪藏/ 佛光大藏經編修委員會主編,入860.8

3. 試說明佛教文化、佛教文化事業、佛教文化史、佛教與文化四者的
  關係?


  文化一詞視其不同用法而有不同的涵義:
(1) 指一般意義時,其意是指從野蠻蒙昧狀態進入文明狀態,人類所努力的一切成果
  ,例如政治、經濟、道德、宗教、思想、科學、文學、藝術等,其範圍至大至廣
  。
(2) 指精緻文化時,則只包括文學、音樂、美術、戲劇、舞蹈、電影等內容。
(3) 指文化事業時,則包括文學、藝術、廣播、電視、新聞、出版、文教等事業。

  佛教文化即以文化角度或觀點來考察佛教,換句話說,即將佛教視為一種文化現象來研究。作為文化現象之一,佛教文化包括許多方面,例如佛教中的哲學、文學、藝術、風俗等,即統稱為佛教文化。此外,佛教文化也對於政治、經濟、倫理的影響,以及民族心理結構的形成加以探討。

  佛教文化指一般意義時,分入佛教文化類;指文學藝術方面時,分入佛教文藝類;指事業方面時,分入佛教文化事業類。凡從橫剖面即文化的內容來論述的文獻,分入佛教文化類;凡從縱斷面即歷史過程來論述的文獻,分入佛教文化史類。凡論述佛教與其他各地文化之交流、影響、比較等相關的著述,分入佛教與文化。
實例:中國佛教文化論稿/ 魏承思著,入220.9
   中國佛教與傳統文化/ 方立天著,入016.52

4. 臨終處理與臨終關懷,應如何區分?

(1) 臨終處理:係有關人往生之後,所為之喪事活動之儀規,故分入喪事儀式。
實例:飭終須知/ 釋世了述,入615.2

(2) 臨終關懷:係將往生還尚未往生之際,對其所做的照顧。例如探問病人後事或遺
  囑問題,減輕病人痛苦或焦慮問題,協助病人接受往生事實問題等。
實例:真摯的告別/ 王靜蓉編,入639.4

5. 唱誦文之解釋隨原資料分,那麼課誦資料應分入613課誦,或隨朝暮
  唱誦分入731梵唄?


  有關唱誦儀規、唱誦本及唱誦本之解說,以隨原書分為原則,故朝暮二堂課誦之解釋,則入613課誦,但朝暮唱誦亦是佛教梵唄的一種,故有關其錄音帶不含儀軌講解者,則入731梵唄。
實例:二課合解/ 釋興慈述,入613
   朝時課誦[錄音資料]/ 釋隆根唱念,入731

6 《普賢十大願》隨原經典分類,或分入信仰及其法門類?

  普賢十大願,一書係輯錄《四十華嚴》的第四十品普賢行願品之標綱,書中僅列出十大願之綱目解說,與別行本編輯方式略有不同。內容為修持法門之性質,故分入菩薩信仰及其法門類。
實例:普賢十大願/ 釋竺摩,入642.3

  「別行本」是指從一部經典中析出其中一品(卷或章)的內容,而加以單獨印行流通的經典,主要隨原經典分類,於類號後加上品(卷、章)號,如遇一類號包含多經典時,則應將品(卷或章)號加於經典著者號之後,以利集中排架。
實例:觀世音菩薩普門品,析自《妙法蓮華經》第25品,入331(25)
   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,析自《大佛頂首楞嚴經》卷5,入384(5)

  (編者按:本期內容選自《八十六年度佛教圖書分類編目研習營研習手冊》,頁95-100。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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