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圖書館館訊 第十五期 87年 9月
香光尼眾佛學院圖書館
一、一書內容若偏重形式體裁,應如何分類?
分類主要依書的內容為標準,以使圖書可依主題集中排架,但若一書除內容屬性外,尚兼具形式體裁,如:辭典、目錄索引、期刊等,即可依「標準複分表」複分形式。
「標準複分表」之號碼必須與類表主表之類號配合使用,主要是附加於原類號之後,不可單獨成一類號。在使用「標準複分表」時,必須注意以下幾種情況:
1. 主表類號末位有"0"者
主表類號末位為"0"者,除有特別註明者,均可省略一個"0"的註記。如:220中國佛教史,中國佛教史辭典入220.4。
又類表中末二位為"00"者,如:100教理,其101-109未列為特殊類目使用者,通常可依標準複分表複分,如:101佛教哲學(-01理論)、103.5教理問答錄(-035問題集)、104教理辭典(-04辭書)、109教理史(-09歷史)。
因此,在類號末有"0"或"00"時,使用標準複分表複分類號,則應特別注意是否要省略"0",以避免複分後產生重複類號的情形。
實例:
(1) 佛教思想大詞典/ 吳汝鈞
類號:104(教理 - 辭書)
分析:100 教理
-04 辭書(標準複分表)
104
說明:本書依內容主題分析為「佛教思想」,分入100;為一辭典,再依體裁用
標準複分表複分-04辭書。
(2) 中國佛教史辭典/ 鎌田茂雄編
類號:220.4(中國佛教史 - 辭典)
分析:220 中國佛教史
-04 辭書(標準複分表)
220.4
說明:本書依內容主題分析為「中國佛教史」,分入220;為一辭典,再依體裁
用標準複分表複分-04辭書。
2. 主表類號末位無"0"者
若類碼中無"0"者,標準複分表中的0不可省略。如:282中國佛教傳記,中國佛教傳記書目入282.021,中國佛教傳記辭典入282.04,中國佛教傳記叢書入282.08。
實例:
(1) 維摩詰所說經敦煌寫本綜合目錄/ 江素雲著
類號:372.1021(維摩經 - 目錄)
分析:370 經集部
372 四眾、天子等諸經
.1 維摩經
-021 目錄(標準複分表)
372.1021
說明:維摩詰經屬十大類的3經典類,按大正藏分類為經集部之四眾、天子等諸
經,故分入372.1維摩經,再按目錄之形式依標準複分表複分-021目錄。
(2) 金剛經語句索引/ 何永清編著
類號:325.021(金剛經 - 索引)
分析:320 般若部
325 金剛經
-021 索引(標準複分表)
325.021
說明:金剛經屬十大類的3經典類,按大正藏分類為般若部經典之一,故分入
325金剛經,再按索引之形式依標準複分表複分-021索引。
3. 類表有特別註明者
若於類目注釋中已註明「.01-.09依標準複分表複分」者,則其.01-.09即相等於標準複分表之01-09之項目。如:620僧制,其類目注釋註明「.01-.09依標準複分表複分」,則僧制辭典入620.04。
實例:
(1) 佛教藝術百問/ 丁明夷, 邢軍著
類號:720.035(佛教美術 - 問題集)
分析:720 佛教美術
-035 問題集(標準複分表)
720.035
說明:本書依主題分入720佛教美術,又該書為問題集之形式,故再依標準複分
表複分-035問題集。
(2) 佛教美術全集/ 王庭玫主編
類號:720.08(佛教美術 - 叢書)
分析:720 佛教美術
-08 叢書(標準複分表)
720.08
說明:本套書依主題分入720佛教美術,又該套書為一叢書形式,故再依標準複
分表複分-08叢書。
二、內容涉及宗派之著述,且又有形式體裁時,應如何分類?
一書內容若論及宗派,並含有形式體裁,如:辭典、目錄索引時,則應先依內容分類後,再依形式體裁分類。如:中國佛教宗派辭典入800.4。
實例:
1. 律宗文獻目錄/ 德田明本編
類號:951.6021(日本律宗 - 目錄索引)
分析:900 世界各地佛教宗派
950 日本佛教宗派(佛教地區表)
951 南都六宗
.6 律宗
-021 目錄、索引(宗派複分表)
951.6021
說明:本書蒐錄範圍主要以日本律宗文獻為主,分入951.6,再依宗派複分表複
分-021目錄、索引。
2. 禪宗辭典/ 袁賓編
類號:860.4(禪宗 - 辭書)
分析:800 中國佛教宗派
860 禪宗
-04 辭書(宗派複分表)
860.4
說明:本書內容為中國禪宗,分入860,再依宗派複分表複分-04辭書。
三、一書內容涉及國別時,則應如何分類?
一書內容涉及國別時,除依內容分類外,再依「佛教地區表」複分佛教各地區,如:0世界、1印度、2中國......等。
「佛教地區表」之編碼亦是配合主表使用,將取得之複分號碼直接加在主類號後。以佛教史類為例,200佛教史地,210印度佛教史,220中國佛教史......。
實例:
中國佛教藝術思想探原/ 邢福泉撰著
類號:720.2(佛教美術 - 中國)
分析:720 佛教美術
-2 中國(佛教地區表)
720.2
說明:本書主題為佛教藝術,分入720,依佛教地區表複分-2中國。
若類表中特別為某一國立一專號時,如:900世界各地佛教宗派,下註明「依佛教地區表複分」,但中國佛教宗派已入800,故不應將中國佛教宗派歸入920。
實例:
諸宗大略講義
類號:800(中國佛教宗派)
分析:800 中國佛教宗派
說明:本書內容為敘述中國佛教宗派之概況,分入800。
四、一書內容涉及中國境內地區、時代者,應如何分類?
1. 涉及中國境內地區
若一書內容談及中國境內各地區時,則依內容分類後,先依「佛教地區表」分入中國,或類表設有中國之專號,則分入該專號;再依「中國省區表」複分中國各地區。「中國省區表」之號碼直接加在類號後。如:中國佛寺誌入292,台灣佛寺誌入292.7。
實例:
雲岡石窟:佛像雕塑藝術
類號:720.2914(中國各地佛教美術 - 山西)
分析:720 佛教美術
.2 中國佛教美術(佛教地區表)
-9 中國各地佛教美術
-14 山西(中國省區表)
720.2914
說明:本書主題為中國佛教藝術,分入720.2,雲岡石窟位於中國山西省境內,故
先分入720.29中國各地佛教美術,再依「中國省區表」複分-14山西。
2. 涉及中國時代者
若一書內容涉及時代者,先依「佛教地區表」分入中國,或類表設有中國之專號,則分入該專號;再依「中國時代表」複分各時代。「中國時代表」之號碼直接加在類號後,如:中國佛教史入220,漢代佛教史入222,唐代佛教史入224.2。
實例:
(1) 隋唐及五代佛教史/ 湯用彤著
類號:224(中國佛教史 - 隋唐五代)
分析:200 佛教史
220 中國佛教史(佛教地區表)
-4 隋唐五代(中國時代表)
224
說明:本書內容是佛教史,分入200,以中國地區為主,依佛教地區表複分-2中
國,又該書僅論中國的一時期,屬斷代史性質,依中國時代表複分-4隋唐
五代。
(2) 中國近代佛門人物誌/ 于凌波著
類號:282.17(中國佛教傳記總傳 - 清)
分析:280 佛教傳記
282 中國佛教傳記(佛教地區表)
.1 總傳
-7 清(中國時代表)
282.17
說明:本書為中國佛教傳記,分入282,為多人傳記,分入.1中國佛教總傳,時
代以近代為主,由內容判斷自清朝開始,故依中國時代表區分-7清。
3. 涉及中國境內地區及時代者
若一書內容同時涉及中國境內各地區與時代者,先依「佛教地區表」分入中國,或類表設有中國之專號,則分入該專號;並先依「中國省區表」複分各地區,再依「中國時代表」複分各時代,而不能僅依時代區分。如:清代廈門佛教史入229.317。
實例:
明季滇黔佛教考/ 陳援庵著
類號:229.356(中國各地佛教史 - 雲南 - 明)
分析:200 佛教史
220 中國佛教史(佛教地區表)
229 中國各地佛教史
-35 雲南(中國省區表)
-6 明(中國時代表)
229.356
說明:本書內容為中國佛教史,分入220,滇黔為中國之雲南、貴州,依中國省區
表複分-35雲南,又其為斷代史,再依中國時代表複分-6明。
五、論述某一佛教地區、中國某一朝代或某一宗派的僧制,應如何分
類?
僧制就是僧團的制度,其範圍包括寺院管理(含法令規約、生活方式、組織管理等)、經濟、教育、僧團組織及發展歷史等。
1. 論述某一佛教地區之僧制
一書內容論述某一佛教地區之僧制時,先依內容分入「620僧制」,再依「佛教地區表」區分;若內容專論某一主題範圍時,可再依「僧制複分表」複分,如:中國寺院法令入622.1,中國寺院經濟入622.2,日本寺院經濟入625.2。
實例:
(1) 中國古代寺院生活/ 王景琳著
類號:622.1(中國僧制 - 僧管理)
分析:620 僧制
622 中國僧制(佛教地區表)
-1 僧管理(僧制複分表)
622.1
說明:本書為一中國僧制之著述,分入622,主要以寺院生活為討論範圍,依僧
制複分表複分-1僧管理。
(2) 古代中世寺院組織ソ研究/ 牛山佳幸著
類號:625.1(日本僧制 - 僧管理)
分析:620 僧制
625 日本僧制(佛教地區表)
-1 僧管理(僧制複分表)
625.1
說明:本書為一日本僧制之著述,分入625,以寺院生活為主要討論範圍,依僧
制複分表複分-1僧管理。
2. 論述中國某一時代的僧制
一書內容論述中國某一時代的僧制時,先依內容分入「620僧制」,並依「佛教地區表」分入中國,再依「中國時代表」複分各時代;若內容專論中國僧制某時代某主題時,則依「佛教地區表」分入中國後,並依「僧制複分表」複分各主題,再依「中國時代表」複分各時代,如:唐代僧官制度入622.142。
實例:
唐代寺院經濟/ 北京大學中國經濟史研究室編
類號:622.242(中國僧制 - 僧經濟 - 唐代)
分析:620 僧制
622 中國僧制(佛教地區表)
-2 僧經濟(僧制複分表)
-42 唐(中國時代表)
622.242
說明:本書為中國僧制之著述,分入622,專論寺院經濟,依僧制複分表複分-2僧
經濟,又其特別討論中國一時期--唐代的寺院經濟,再依中國時代表複分
-42唐。
3. 論述某一宗派的僧制
一書內容論述某一宗派的僧制時,先依內容分入宗派,再依「宗派複分表」複分-62僧制,若需要再進一步細分時,可再仿照「620僧制」一類,依「僧制複分表」複分各項,如:百丈清規入866.21,禪宗教育入866.23。
實例:
譯註禪苑清規/ 鏡島元隆, 佐藤達玄, 小板機融著
類號:866.21(禪宗 - 僧制 - 僧管理)
分析:800 中國佛教宗派
860 禪宗
-62 僧制(宗派複分表)
-1 僧管理(僧制複分表)
866.21
說明:本書為中國禪宗之清規,分入860,依宗派複分表複分-62僧制,再仿620僧
制依僧制複分表複分-1僧管理。
六、佛教文學作品應先依文學體裁分類或依作者國別分類?
文學作品有詩歌、小說故事、散文等不同體裁,但因受作者的國別、民族性、國情、風俗不同之影響,而具有各國特色。為使各國不同體裁之作品集中,則分類時分入佛教文學後,先按照作者國別依「佛教地區表」區分,再依文學體裁編成的「佛教文學複分表」複分,如:中國佛教文學入712,日本佛教文學入715。
另外,「佛教文學複分表」中列有總集與別集二項,其涵蓋範圍如下:「1總集」,指多人且多體裁之文學作品結集而成者;「2別集」,指一人多體裁之文學作品彙編而成者。
實例:
1. 水晶的光芒:第一、二屆佛光文學獎得獎作品集/ 王靜蓉等著
類號:712.18(中國佛教文學 - 總集 - 民國)
分析:710 佛教文學
712 中國佛教文學(佛教地區表)
-1 總集(佛教文學複分表)
-8 民國(中國時代表)
712.18
說明:本書為一中國佛教文學之著述,分入712,為多人著作且又不限體裁,依佛
教文學複分表複分-1總集,又為現代人之著作,再依中國時代表複分-8民
國。
2. 弘一大師文鈔/ 陳慧劍編
類號:712.28(中國佛教文學 - 別集 - 民國)
分析:710 佛教文學
712 中國佛教文學(佛教地區表)
-2 別集(佛教文學複分表)
-8 民國(中國時代表)
712.28
說明:本書為一中國佛教文學之著述,分入712,為一人多體裁之著作,依佛教文
學複分表複分-2別集,又為現代人之著作,再依中國時代表複分-8民國。
3. 打開心內的門窗/ 林清玄著
類號:712.7(中國佛教文學 - 散文)
分析:710 佛教文學
712 中國佛教文學(佛教地區表)
-7 散文(佛教文學複分表)
712.7
說明:本書為一中國佛教文學之著述,分入712,單一體裁--散文之著作,依佛教
文學複分表複分-7散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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